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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三条路径”深入学习宣传《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24-05-31 16:10来源:市委老干部局作者:李玉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创建理念,市委老干部局多措并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运用会议课堂,深化学习教育。《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利用单位理论学习会议、“每月一法”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文明礼仪规范,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争做学习践行《条例》的表率。把学习宣传《条例》搬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坚持讲要求与讲故事、讲文明习惯与讲群众利益关系相结合,深入解读阐释《条例》出台背景、具体内容及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老同志增进对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依托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氛围。将《条例》宣传纳入常态化公益宣传内容,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网络阵地,广泛宣传推送接地气、易传播、记得住的宣传标语、海报,提升《条例》的社会知晓度。结合“学雷锋”纪念日、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搭建实践载体,增强创建实效。坚持以“学文明条例·倡文明行为”活动为载体,常态化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文明交通劝导等工作要求,先后开展“学文明条例、倡文明行为”“传承雷锋精神、志愿助力创城”“构建温暖家园、携手助力成长”等志愿服务活动10场次。围绕爱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文明生活、文明出行、诚信建设等系列主题,组织“五老”志愿服务队开展相关文明礼仪宣讲、实践活动, 大力弘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道德风尚,以实际行动绘就文明城市最美画卷。